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招标公告
2017-07-04
招标编号:CEITCL-JL-ZCHW-170550
开标时间:2017-07-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18万元
1.招标条件
受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
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3项目出资比例:100%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包:
分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预算金额(万元) |
第一包 |
电杆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 |
118 |
2.5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代理商或者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3.3提供今年近三个月内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企业缴税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承包。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供应商投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唯一专项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设备,在同一项目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不得更换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