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罗茨鼓风机招标公告
2017-07-04
招标编号:WZ20170704-2317-645-B1
开标时间:2017-08-0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委托,对(重招)镇海炼化罗茨鼓风机【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所需罗茨鼓风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704-2317-645-B1
2.项目内容:(重招)镇海炼化罗茨鼓风机【1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罗茨鼓风机 1.00 包1-罗茨鼓风机
2 罗茨鼓风机 1.00 包1-罗茨鼓风机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2月15日、镇海炼化指定现场或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 离机组一米距离处的机组噪音不大于85dB(A),本机组必须携带隔音罩。 2.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在 (1) 设计点出口风量:+5%; (2) 设计点出口风压:0~+2%; (3) 设计点风机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4) 设计点风机轴功率:不得有正偏差; 3.机组质量保证期为交货后18个月或机组投运后12个月。 4.机组应适用于规定的所有操作条件。在正常操作条件下,机组可连续动行时间不少于三年,其最低使用寿命为20年(易损件除外)。齿轮寿命≥50000小时,轴承寿命≥25000小时。 5.仪表和控制要求详见撬包设备仪表设计审查、购置技术要求。 6.所有电机应符合合中国石化《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采购技术协议》、《中石化电动机框架协议补充技术》。 7.卖方所提供的液硫池废气增压机机型应采用液硫池废气专用夹套罗茨风机,应该在同类装置有5台且已平稳运行二年以上的成功案例。卖方需提供业绩表,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使用单位名称、工艺装置名称及规模、设备名称、机组型号、工艺介质、进出压力、流量、电机功率、机组数量、投运时间等。 8.供货范围(与PID图互为补充,不能有缺失) 卖方向买方提供住罗茨风机的设计、制造、组装、检(试)验、包装等服务,液硫池废气增压机(C-8103)、氧化风机(C-8302)共2套,每套机组卖方需提供下列设备和项目,须同下面具体内容相一致。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7月4日8:00时至2017年7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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