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岚山区原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绿化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LSG-201704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价
一包 岚山区原垃圾简易填埋场封场绿化工程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 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1541244.03 元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 2017 年7月03日至 2017 年7月07日 , 每天9:00至11:30、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