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宁县地税局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已由宁夏地方税务局以宁地税函[2017]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宁县地方税务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恒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宁县地税局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室外景观绿化。
2.3招标内容:室外景观绿化。(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中宁县地税局。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所载经营范围应当包含城市园林绿化相关内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要求取得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严禁挂靠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