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方案已由宽城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潘家口水库上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监理人。
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该项目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35km2,修建干谷坊12座,机井配套8座,户户通混凝土道路硬化16.16km,田间生产砂石路39.1km,户户通混凝土道路两侧绿化75000株,经济林补植84000株,水土保持补植乔木400000株,经济林树下整地827437个、修建公共厕所4座,村庄美化17400m3,配置垃圾桶1062个,护地堤8860m,河道清理19.2km的施工监理工作。本工程监理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监理期限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至工程保质期结束且通过竣工验收。
2、监理服务期
自委托人通知进场起至工程保质期结束且通过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同类工程建设监理业绩,(同类业绩指按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的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为准,下同);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有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2012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监理工程师持有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能满足本项目监理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4日11时00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4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