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华夏中专或采购人)的2017年-2019年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受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华夏中专或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欢迎具有相应服务提供能力的供应商(即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2019年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建(采)20170615
1.3 采购范围:采购人校区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分两个包:
A包:一食堂、风味一食堂(含回族食堂);
B包:二食堂、风味二食堂。
磋商申请人可同时参与A包、B包的竞争,但原则上每家磋商申请人只允许承包一个包号的经营管理,特殊情况除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概况和要求。
1.4 服务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若当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通过采购人的年度考核,则不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5 服务地点:云南省华夏中等专业学校;
1.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及磋商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每年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
1.7 本项目承包资格不允许转包。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成交人资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2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
2.3服务团队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行业管理服务经验5年或以上;B包要去提供至少2名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证的厨师(A包拟选派厨师不需厨师证,但要求是回族)。从业人员均须持健康证,并承诺每年进行体检。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经营户的磋商申请;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