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宾川洪水塘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项目进厂道路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HT-YN-ZB17101
开标时间:2017-07-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5万元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宾川洪水塘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项目进厂道路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宾川洪水塘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项目进厂道路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编号:DFHT-YN-ZB17101)进厂道路已获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工程计划建设期100日历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路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宾川洪水塘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项目进厂道路施工监理;
(2)项目概述: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宾川洪水塘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项目进厂道路,位于宾川县大营镇鸡足山旅游公路K31+600右侧,与鸡足山旅游公路成“T”型交叉,路线沿山坡布设止于洪水塘新厂区大门,路线总长4. 128217公里。该进厂道路是洪水塘厂区与大理州交通路网连接的主要通道,是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厂区建设、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企业发展的生命线,预计进出厂物资最大日流量约两万吨,年最大物流量约700万吨,按三级公路的标准设计,在路线选线时,地形条件受限路段严格按三级路的标准设计(K0+000~K0+500、K3+600~K4+128.217),条件允许路段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K0+500~K3+600),使路线方案达到建设投资成本最低,建成后投入使用营运里程最短的最佳方案。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实施地点:宾川县大营镇鸡足山旅游公路K31+600右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乙级资质或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至少一项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2013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4)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入滇备案手续;
(5)本次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企业类似工程服务业绩是指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咨询服务。
4.质量要求: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5.服务周期:从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6.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下列证照购买招标文件:
l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入滇备案证原件(云南省外企业投标时);
l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至少一份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以提供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为依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供,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7月05日至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