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 闽顺健南招〔2017〕第055 号 )已由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审批〔2017〕12 5 号 文批准,招标人为 南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造价暂按 500万元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具备施工条件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为: 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全过程监理。 全过程监理 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
2.2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杨真路 。
2.3监理服务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
2.4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 11.55万 元人民币(监理费计算 按国家发改委 发改价格 [ 2007 ] 670号文件监理取费 标准7 0 % 计取 , 最终以财政审核的工程结算价为准进行计算,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含保修阶段费用, 延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另行增加监理费 )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