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兴宁市东环大道新建公路工程(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施工监理 |
批复文号 |
兴发改[2015]38号文 |
批复单位 |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人 |
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招标类型 |
监理 |
公告内容 |
兴宁市东环大道新建公路工程
(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兴宁市东环大道新建公路工程(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施工监理,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5]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人为兴宁市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部门补助外,其余地方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兴宁市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兴宁市兴城镇东南部,呈南北走向,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226长深高速兴宁东出口处,终点连接国道G205,项目全长1.149km(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主线双线为六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38米。
工程概况:项目起点位于省道S226长深高速兴宁东出口处,终点连接国道G205,项目全长1.149km(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按一级公路标准技术标准建设,完善路基、路面、及排水、安全设施等其他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监理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2 招标范围:合同段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监理 ,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本项目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合同段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监理合同段 |
工作内容 |
兴宁市东环大道新建公路工程(梅河高速兴宁东出口至国道G205成鹊段) |
合同段内的路基、路面、及排水安全设施等其他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6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一项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新建、改扩建或路面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时间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业主及质监部门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在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5信誉要求:最近一年,未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人员(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6 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详见二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县区新县城新地街广州花园A4栋36号店面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4.3 由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须为总监理工程师)持报名资料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二代身份证、报名时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担任过类似项目监理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8)2012年6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一项一级或以上级别的新建、改扩建或路面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时间要求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业主及质监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9)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复印件。
以上4.3款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正、副本各一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原件(资质证书除外),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全,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15:00分,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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