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成子湖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南侧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 :3213231703130101-BD-003
泗阳县成子湖旅游度假区游客服务中心南侧绿化景观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 1)绿化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绿化部分苗木成活率在 95%以上,且对死亡苗木及时进行补植,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绿化部分对死亡苗木进行再次补植,成活率必须达 100%,并经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 2)其它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工程价款的 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工程价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三、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低价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 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涵盖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有效的独立法人;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3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企业需具备自 2014年 7月 1日以来完成的合同价不低于 2500万元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类似业绩,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监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三样证明资料,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4其他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且具有有效的安全 B证;
5.4.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5.4.6企业应具有经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信用报告的备案工作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办理;(3)2016年8月20日前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应按2016年版标准出具跟踪报告,使用以跟踪报告为准;(4)符合要求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诚信泗阳网”(
http://www.dlztb.com//
/)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5)泗阳县信用办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