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S-BTGC-2017-057001
1.招标条件
本十师183团城镇道路绿化及清林苑小区园林景观建设项目已由十师发改委以十师(基础设施)备【2017】1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屯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183团城镇道路绿化及清林苑小区园林景观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183团团部;
2.3建设规模:金山路绿化3200米,迎宾路绿化3000米,新建小区园林景观36257平方米、绿化36257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
2.4工程投资额:995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十师北屯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按数量有限制执行(控制在15家以内,超过15家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8日至2017年7月12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上进行网上报名,并于7月8日10时起至7月12日20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缴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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