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EITCL-NM-ZCGC-170568(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编号:HMZB2017-06-0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对扎煤公司7台机床进行大修
2.3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按 《机床大修规范》验收、大修验收后各项指标参数≧95%以上新机标准。
2.4工期:单台10天,共7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涵盖机床维修经营内容;
3.3投标人具有类似的相关业绩(至少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4.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评标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原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套)
5.5.6 招标文件费底单上传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2017年7月12日(下午17:00截至),逾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