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罐、池、塔等零星清理业务工程框架合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ZB170305755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现邀请满足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罐、池、塔等零星清理业务工程框架合同。
2.招标编号:CSIEZB170305755
3.招标内容:
3.1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一些容器(如水池、罐、塔、釜等设备)易集聚大量杂物,需定期进行清理、清扫,以满足生产过程需要。所有清理、清扫工具有中标单位负责提供,业主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如空呼、灭火器等)。
3.2具体详细内容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工作内容》。
3.3工期本框架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框架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及甲方实际需求,可续签。
4. 工作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北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5.投标人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5.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营业执照年审合格且无不良记录,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5.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须同时具有):
? 具备维护保运或维修或防腐保温经营项目;
? 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5.3业绩要求:
① 近两年(以投标截止日起算)内承担过石油、煤化工行业维保承包业绩且无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② 投标商在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供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证明;
③ 应有独立完成同类业务承包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各专业人员;
5.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5.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备选标。
5.6 本框架合同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3%,在投标时应提供类似业务所开据的发票。以验证投标方是否具备此类业务能否开据对应的税率发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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