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标条件 | ||||||||
北梁五期回迁安置房项目地块一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新泰和金基地产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梁五期回迁安置房地块一社区服务中心、商业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
1.本次的建设地点: 东河区北梁地区,东至工业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北梁六街 | |||||||||
2.立项批文 北梁五期回迁安置房项目(包三中地块)备案确认书 (包发改审批字[2015]187号/包发改审批函字[2016]3号) | |||||||||
3.工程规模 | |||||||||
标段编号 G2017SG231 标段名称 北梁五期回迁安置房地块一社区服务中心、商业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3497.91m2,其中商业楼建筑面积为:1712.71m2,地上2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1785.2m2,地上2层,地下1层,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及垃圾转运站、门房、供热加压站等配套工程 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投资 1055.00万元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证明身份证原件,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2、若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及人员相关执业注册证、岗位证等;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投标无效。3、外进企业还需提供诚信考核证明和押证证明。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2017年07月06日至2017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 |||||||||
2.领取地点 网上领取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1000.00元每标段。 | |||||||||
五、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2.、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 |||||||||
六、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包头市新泰和金基地产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范国锋 | 联 系 人: | 韩静茹 | ||||||
电 话: | 13337176885 | 电 话: | 0472-2773316 | ||||||
传 真: | 传 真: | 0472-2773381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hyzbdlgs@163.com |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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