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条件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高低压电缆改道工程经批准,资金为政府投资,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高低压电缆改道工程进行邀请竞争性磋商,欢迎潜在磋商申请人与本项目的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采购内容: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多功能综合楼建设项目10KV高低压电缆改道工程,包括线路迁改及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投资约140万元。
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磋商申请人需对本标段的项目内容进行整体磋商,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2工期要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3项目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内(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等;
3.2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磋商申请人须具备(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6年未审计的提供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磋商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2项以上(含2项)。
3.6磋商申请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3.7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本公司),近三年(2014-2016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1项以上(含1项)。
3.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6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