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的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单位,邀请具有如下采购投标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 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划分及采购数量: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包含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4-2016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五、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同时递交复印件一套备案(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09:00-12:30;下午15: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