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资金来源: 其它
比选公告
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拟对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组织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2、比选范围: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交警中队业务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要求。
3、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5、资格要求:
1)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 2014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建设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证明资料;2014年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比选文件的索取(报名):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0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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