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碱沟煤矿、准东煤矿煤炭运输招标招标公告
2017-07-05
受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委托,对其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碱沟煤矿、准东煤矿煤炭运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货物名称、内容、数量、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矿区 |
综合里程(公里) |
计划量(万吨) |
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交货方式 |
碱沟煤矿 |
约40 |
约3 |
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甘泉堡工业园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方煤场指定地点。 |
中标方汽运至招标方煤场,在指定地点自行卸货。 |
准东煤矿 |
约220 |
约3 |
备注:投标人报煤炭运输每吨综合单价,服务期自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计划总量约6万吨”仅作为参考数据,实际发生运量根据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生产工艺的调整(系统停车检修或变更用煤矿点)进行浮动,结算运量以实际发生运量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书(三证合一同效),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运输规模相适应的运输能力,并具有同类运输项目业绩[同类业绩指: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14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煤炭运输合同];
2.3 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10辆,使用的运输车辆必须是性能良好,需安装GPS监控、调度、管理系统(如安装请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如目前未安装该管理系统,成交后必须进行安装),车辆运输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4 具备全天候服务能力;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