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工程概况:韶关乐昌梅花风电场位于广东省韶关乐昌市梅花镇东南的太平村~大塘边村~和平村~横溪寨村一带山脊,处于韶关乐昌市与乳源瑶族自治县的交界处。拟建风电场位于山脊上,属低山、中山地貌,地面高程 650m~1490m,山脊走向主要为北北西~南,场址面积约为 15.5km2。场址植被覆盖总体良好,以杂树、 灌木为主。
韶关乐昌梅花风电场项目本期装机容量49.9MW(其中一台限发1.9MW),一次建成,拟安装单机容量2000kW风机25台,风力发电机组接线方式为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配置25台容量为2200kVA箱式变电站。本风电场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预留一台主变及相应设备的扩建空间和接口,所用电、直流等按照扩建设计。集电线路根据风电场的终期规模统一考虑, 25台风机分别接入3回集电线路,采用35kV埋地电缆汇集后送至风电场内新建11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及全部并网发电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1日开始道路施工,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1.3 本标的监理工作范围:勘察设计阶段、工程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五通一平”阶段、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含:水保、环保)及调试阶段,试生产、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组织移交及交付生产阶段、竣工图纸审查及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参加项目工程后评价和工程达标报优工作。
实体项目包括:升压站内设备建筑安装、风机、塔筒、箱变、35KV集电线路、运输道路、场内道路、吊装平台、环保、水保等项目的施工、调试到移交试生产、水土保持工程。
1.4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建设和住房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甲级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及以上。投标人必须有2个以上已竣工并且装机容量在50MW的风电场主体施工监理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和由用户签署的业绩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0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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