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循环水泵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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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循环水泵房(1台桥式、1台半门式)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 投标人应具有应用于单机容量600MW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50t 及以上桥式的国内运行业绩。并提供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
7.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50t桥式、10t门式的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5日9:00至2017年7月11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