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连云港丰惠广场配电工程低压柜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低压柜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连云港丰惠广场配电工程低压柜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CZB-201707002
2.3招标范围: 连云港丰惠广场配电工程低压柜采购,详细规格参数详见《需求方案》。本项目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及现场指导等相关服务;
2.4交货地点: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本项目须在2017年7月28日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合格
2.6本项目预算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者无效标处理;
2.7采购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供电工程分公司的丰惠广场配电工程低压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6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3.7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8近三年具有相似采购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3.9投标产品必须具有权威检测机构(市级及以上)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3.1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1: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开标现场审查,否则将被拒绝。
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详见招标文件 。
5. 报名方式
5.2报名时间:2017年7月 6日—2017年7月 1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报名费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