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7-HCCS-HD011(HDCG20170714)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
采购项目名称: 材料学院加工间设备搬迁及保养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性质): 材料学院加工间设备搬迁及保养,1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控制价:¥20.9578万元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
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磋商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刻起至[2017年07月10日]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