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华能海南文昌1#海上风电场台风专题研究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建设资金项目法人自筹,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文昌1#海上风电场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抱虎角以东的浅海区域,风电场范围面积约33km2,规划装机容量200MW,水深在13-40m,距海岸线约10-15km,2015年8月份已在1#海上风电场建立一座海上激光雷达测风和对岸边建立一座100m陆上测风塔测风,目前已开展海上风电场预可研工作。为尽快推进文昌1#海上风电场项目建设,根据华能华能集团公司关于同意开展文昌海上风电预可行研究工作的批复(华能规函[2016]448号),开展华能海南文昌1#海上风电场200MW工程台风专题研究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2.2招标范围
开展华能海南文昌1#海上风电场台风专题研究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其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收集文昌1#海上风电场台风气象资料;
(2)开展文昌1#海上风电场区域气候特征分析;
(3)开展文昌1#海上风电场区域热带气旋的统计和分析;
(4)开展文昌1#海上风电场区域的台风专题研究及极端气候条件下对风电场的影响;
(5)开展气候气象灾害对文昌1#海上风电场的风险评估;
(6) 组织专家对台风专题研究及气候可行性论证编制报告进行评审;
(7)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满足行政审查的要求,并可作为省发改委立项审批依据;
(8)出具最终的书面报告(盖章生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自行熟悉本项目整体基本情况;
3.3符合气候可行性论证事项省级行政主管机构的专业条件要求;
3.4开展过海南台风、雷电、风暴潮等灾害性天气研究工作,并熟悉这些灾害性天气对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运营的影响;
3.5已开展过两项及以上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提供相关证明);
3.6五年内并无因设计原因而引发的基建工程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5日10:00起至2017年7月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