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 本 镇江市丹徒区兴城建设开发公司 的 景泉印象二期监理工程 已经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镇江市丹徒区兴城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⑴、工程
⑶、监理服务期: 300(日历天)
⑷、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199 万元
四、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土建安装附属工程等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手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手工程符合苏建建管 [2014]100号文件规定;
⑦、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企业及项目总监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注: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
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