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S65晴兴高速公路K65+800~K65+920及K66+160~K66+530段边坡治理工程 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 黔路高议〔2016〕73号 会议纪要批准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S65晴兴高速公路K65+800~K65+920段边坡滑坡治理、K66+160~K66+530段边坡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主要工作内容:S65晴兴高速公路K65+800~K65+920段下行边坡滑坡治理、K66+160~K66+530段下行边坡治理工作及相关的附属工作。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合同段,
计划工期: 5 个月(抗滑桩以外其它工程需在3个月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起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3.5投标人须为最新公布的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单位。
投标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的中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的信用评价等级(投标人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评价结果按《关于公布贵州省 2016年度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7〕 73 号)中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养护专业引用);(2)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级等级;(3)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投标人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6 日上午9:00至2017年7 月 12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