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2017年度海事科技项目己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审批,业主为各项目管理单位。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名称及说明见附表1),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二、项目概况
详见第三章任务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和资金筹措能力的单位。
3.2 项目负责人应年富力强,必须具有从事相关科研领域研究的丰富经验和资历,拥有从事类似课题研究的业绩,能够坚守科研岗位,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科研工作。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4 比选申请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标的进行比选申请,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比选申请将不予接受。
3.5 比选申请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课题,也不得将中选项目的关键性或核心工作委托他人完成。
注:上述所列的资格标准适用于本比选项目下所有各包。但如果各包在第三章任务需求中对上述资格标准另有修改与补充,应以各包第三章所载明的资格标准为准。
四、比选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请比选申请人于2017年7月5日至7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