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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电动汽车经营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经营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对新能源电动汽车经营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电动汽车经营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我公司计划租赁45辆新能源电动汽车,用于揽投作业,车型为北汽新能源威旺307EV。
本项目招标预算156.6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项目招标预算,将否决其投标。
3.招标编号:2017-73
4.项目合同期: 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二、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承担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3.注册资金须在3000.00万元(含)以上;
4.充电场站数量:在北京市界内有不少于三处以上(含三处)的自有充电场站或承诺指定的三处以上(含三处)充电场站可供我公司租用车辆途经该场站免交停车费和服务费进行充电。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以及实地照片;
5.可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
三、项目概述
(一)车辆要求
1. 租赁的车型: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中,邮政纯电动汽车唯一车型为北汽生产的,其民用车型为北汽新能源威旺307EV,根据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要求和我公司实际生产需求以及对该车型试用的结果,此次租赁的车型为北汽新能源威旺307EV电动汽车。
2.车辆手续齐全、证照完备,累计行驶里程不超过300公里。
3.车辆可为公司自有车辆也可为租赁车辆。自有车辆所有人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符。需提供至少45辆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车辆的租赁合同。
4.车辆须为北京市车辆号牌。
5.车辆必须按照季节满足我方工作需要,夏季要保证空调的有效制冷,冬季要保证暖风的送暖有效,且车辆的能源包有效续航里程不能因此而降低,在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下,在城市综合工况条件下,连续行驶的里程不低于150公里,后续增租车辆标准执行国家新标准。
6.倒车雷达或倒车影像为车辆标准配置。
7.提供服务的车辆需提供交强险保单及商业险保单复印件。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50万。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于 2017年7月12日至 2017 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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