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市[2010]115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520000.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4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海河教育园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海河教育园区二期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设施项目监理。其中道路等级为:城市道路级公路,本次招标包括:道路路口红绿灯等交通设施新建和改建, 总投资估算约340万元。监理范围按 “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8月10日 至 2018年11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且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 “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7 月 5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