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定武高速公路中卫互通式立交出口匝道改扩建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7】102号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市自筹,项目业主为中卫市交通物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定武高速公路中卫互通式立交出口匝道改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旧路匝道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定武高速中卫互通式立交原匝道鼻端处,终点接现有收费广场起点,改造长度约377米。
2.4标段划分:本次共分1个标段,改建长度约377米,匝道路基宽为12.5米,涵洞设计载荷等级为公路-I级。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该公路项目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2.6预计工期:180日历天。
序号 标段号 起终点桩号 里程(Km) 包含内容
1 一标段 定武高速中卫互通式立交原匝道鼻端处-接现有收费广场起点 0.337 路基土石方,排水及防护,特殊路基处理,涵洞,路面。
2.7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1.最近三年中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上一年的净资产值大于200万元人民币;
3.上一年的流动净资产值大于100万元人民币;
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业绩 投标人2014年(含)以来完成过不少于2个同类项目独立施工合同段,并且一年内累计完成项目投资额不少于拟投合同段的投资额。
企业信誉 1、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未被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且未在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以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