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平榆高速公路2016年水毁边坡专项治理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交通运输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晋交融工发【2017】150号批复。招标人为山西平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ZKGC2017-07A-014
2.2项目概况:平榆高速公路是山西省高速公路路网规划“三纵十二横十二环”第八横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处太行山腹地,全长83.066公里。本项目位于平榆高速公路K84+760-K84+863、K86+500-K86+572、K88+900-K89+185、K89+664-K89+772、K118+160-K118+208、K119+700-K119+815段。
招标范围:主要对上述路段裂缝、鼓包、大面积破损剥落的喷射混凝土边坡,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修复。对于位置较高,不便机械设备施工的破损剥落边坡,应采用人工清理的办法,彻底清理危岩和崩塌的砌体及石方,清理剥落的喷射混凝土,然后进行护面处置,再进行SNS主动边坡防护网(格栅网+钢丝绳网)防护。
2.3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计划2017年8月1日开工,2017年9月30日交工,共计61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信誉、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从业资质。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独立完成过(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2项及以上高速公路养护工程。
3.2拟任项目经理1名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6年以上,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必须持有效的住建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一致,且不得更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7月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2017年7月11日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