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安岳县胜青路(原瓦店乡至护建乡)撤乡并镇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函[2015]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岳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安岳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安发改函[2015]3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1建设地点:安岳县护建乡等。
2.2项目概况:胜青路(原瓦店乡至护建乡),路线起点位于瓦店场口,途经桤木村、伍仙村、直至路线终点护建中学处。路线全长5.93km。该项目按四级公路进行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路面结构型式: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m5%C20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8cm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x0.5mC20卵石砼路肩。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2.4招标范围:施工、监理(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已完成1个(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以来完成至少一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 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