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委会瓦日村通村公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蒗彝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蒗县拉伯乡加泽村委会瓦日村通村公路工程,工程建设地点:宁蒗县拉伯乡,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80万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交2014至2016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至少承担过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
3.5项目经理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
3.6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交入滇备案证。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 5日至2017年7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