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委托,对四炼焦熄焦车线路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7050516
2.项目名称 四炼焦熄焦车线路维修
3.招标条件
本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保障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
4.2招标范围: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评估业绩:在冶金焦化企业近3年从事过六米焦炉熄焦车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一份)
5.5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7企业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设计、施工、服务能力和企业优势等。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