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珠江电厂2017年度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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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2017年度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无批复单位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招
项目名称 |
广州珠江电厂2017年度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
批复文号 |
无 |
批复单位 |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广州珠江电厂2017年度零星(土建)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企业内部项目审批文件的批准,并且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珠江电厂2017年度零星(土建)修缮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珠江电厂2017年度零星(土建)修缮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三、项目所在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广州珠江电厂内。
四、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全厂范围内小型土建、零星修缮工程及工程服务,按甲方发出已审批的“零星修缮外委项目通知单”及厂部安全大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所示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小型土建、零星修缮工程:经甲方确认单项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下的建筑物的日常维修、新建、扩建、改造等零星土建工程。
2、项目规模:估算金额132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7月8日至2017年7月14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7月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7 月14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并从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间。
八、报名地点: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1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证、安全员C证复印件(原件提供核对后退还)。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39001568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发展电力大厦
十三、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和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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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广州珠江电厂2017年度零星(土建)修缮项目(上网版).wps |
发布人 |
gzjl |
发布日期 |
2017-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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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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