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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乐昌市秀水镇田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乐昌市秀水镇田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第二次) 批复文号乐发改[2016]1号文批复单位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乐昌市秀水镇
  项目名称  乐昌市秀水镇田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第二次)
  批复文号  乐发改[2016]1号文
  批复单位  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乐昌市秀水镇田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乐昌市秀水镇田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已由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乐发改[201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乐昌市秀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乐昌市秀水镇田心村。 2.1.2 建设规模:新建秀水镇田心大桥全长220.56米,桥梁总长109.00米,桥梁全宽7.0米,横断面布置为:防撞栏2×0.48米+行车道6.04米。引道长111.56米,引道路基宽6.5米。横断面布置为:防撞栏2×0.25米+行车道2×3.0米,大桥采用设计车速为20千米/小时,公路等级四级,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项目估算总投资474.18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及桥涵等。 2.1.3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1.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 个合同段。
标段 类别 标段 长度(m) 主要工 程项目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备注
A 工程类 整段 桥梁总长109.00米,桥梁全宽7.0米 道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及桥涵等 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桥梁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 根据粤交基函[2015]1245号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将采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列从业单位的资质、业绩、人员等作为本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信息采信依据。对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4.1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辅助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dlztb.com/ 【通知公告】)。 4.2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dlztb.com/)进行报名,在报名时,投标人应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4.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4.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单次项目保证金方式实施,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帐号递交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01 乐昌市秀水镇田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工程(第二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7280730分。 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1、投标企业在报名后并在缴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资金到达所获取的银行子帐号时间为准)于系统中申请缴交投标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非投标企业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2、未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按法定的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或异议处理结束后三天内分批退还至原转出银行帐号;中标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系统在收到招标人与中标投标企业所签合同后五天内退还原转出银行帐号。 3、温馨提醒:投标企业请勿采用EFT系统(eleronic funds transfer system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4.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已经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报名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4.6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完整上传完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会拒绝上传;并在规定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内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成功上传电子版并且招标人受理了纸质投标文件方为投标有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提出。投标人在截标前10日(即2017年718日下午16:00时截止)停止提出疑问。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728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分至09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二号楼五楼开标一室韶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5.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其他资料费2000元,均售后不退。 5.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

 
  相关附件乐昌市秀水镇田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电子版).docx
  发布人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0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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