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采购资产评估机构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瑞鑫稀土固定资产处置资产评估机构选聘
二、项目编号:NMCQCG-2017-686
三、采购标的相关技术要求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为:2.7万元
评估资产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的设备的制造商或直接委托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体系;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必须在自治区国资委资产评估库中。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自治区国资委入围证明资料。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