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现将延边大学(珲春校区)校内后勤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KR-FW-2017-029;
2.2采购名称:延边大学(珲春校区)校内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采 购 人:珲春市大学城资产与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2.5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6标包划分:5个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采购内容
1 物业服务外包
2 食堂经营外包
3 浴池服务外包
4 超市服务外包
5 商铺经营外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基本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1. 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有过至少一项物业管理或家政服务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相应的执业(或职业)资格。
包2:
1. 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从事经营团餐或高校食堂的经历(提供业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