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一期工程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G545-ZQSH-DY-1705794
采购内容: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一期(10#、11#楼)工程(包含设计、施工及日后的日常维护),该小区一期10#、11#楼工程共有216户居民。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贵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作为贵港市港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管道燃气设施配套一期工程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
五、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2日至(正常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