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西北塔河油田天然气外输管线完善工程过滤分离器过滤分离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70726-2107-444-B1
开标时间:2017-08-1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重庆分部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726-2107-444-B1
2.项目内容:西北塔河油田天然气外输管线完善工程过滤分离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过滤分离器\PN4MPaDN800(拉依苏) 2.00 包1-过滤分离器
2 过滤分离器\PN10MPaDN800(拉依苏) 2.00 包1-过滤分离器
3 过滤分离器\PN4MPaDN800 2.00 包1-过滤分离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10月20日、塔河油田天然气外输管线完善工程(距离轮台县约80公里)。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申请材料真实有效、资料齐全,按要求提供资质审核申请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利润率全部低于0的否决。 4.上年度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5.需提供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如果委托加工必须提供加工厂商的相应资质。大于等于10MPa的设备需提供A1级第三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6.装备制造能力:设备表中须列出满足设备制造的卷板机、焊机和有相关资质的焊工。 7.企业运行状况: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情况: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的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 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近三年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7月6日8:00时至2017年7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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