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计划,对葫芦岛市财政局审计评估机构聘用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葫芦岛市财政局审计评估机构聘用服务采购
A包:资产评估事务所1家;
B包:会计师事务所1家;(项目编号:HJYZXZB2017033)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依法成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4、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且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5、企业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注册评估师、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5人;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以及近半年任何一月的和缴纳社缴纳证明单;
6、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有能力独立完成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及资产审计工作;
7、具有近3年内审计、评估金融企业资产的工作业绩、大型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审计经验,提供合同证明原件。
8、审计公司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评估公司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风险防范能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提供内部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9、不接受分公司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