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长汀催化剂项目布袋除尘器招标公告
2017-07-06
招标编号:LZSH-ZB2017SB-033
一、招标条件
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设备名称:布袋除尘器12台。
2.2、技术要求:详见布袋除尘器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2.3、招标范围:详见布袋除尘器技术规格书(见附件1)。
2.4、交货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2.5、供货周期:2018年4月30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发货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7%增值税、运杂费等)。
2.7、付款条件(电汇):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交工资料齐全),15日内提供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合同号),购货发票经买方财务部门审核合格后120日内予以支付合同总价的60%,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装置开车后设备正常运行壹年),没有遗留的质量问题后付清。
三、招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是中石油、中石化或中国电力入围供应商;
3.3、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布袋除尘器专业生产、经营资质的制造商(以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5、能够严格按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设计、生产、制造;
3.6、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系统、应急供货的能力;
3.7、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来国内大中型企业同类型产品(风量≥53000m3且风速≤1m/min)的供货业绩至少十台以上(以表格形式真实列举,后附合同复印件);
3.8、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上午8:30 至2017年7月14日下午17:00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