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沙湾县翠山洼地周边绿化工程已由沙湾县发改委以沙发改字[2014]4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湾县曹家坡地方国营牧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规模:建设林带自压滴灌76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铺设地埋PE干管3590米,铺设地面PE支管4930米,铺设地面PE附管1200米,安装φ16滴灌管187040米,配套滴灌工程的附属配件。2、建设闸阀井5座,排水井3座,检查井1座,过路钢管247米;第二标段规模:乔木区和灌木区换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为11910棵乔木换填土,每个树坑尺寸为1.5m*1.5m*1m,换填土总方量23820方。2、为26000平方米的灌木区换填土,换填土的平均深度0.6米,换填土总方量15595方。3、翠山修路平整土方18750方。
2.2 计划工期: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15日,计划工期:20天(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要求均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1.1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注册建造师(B证)、安全员(C证))。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携带一份盖章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