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绍兴市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的 2017年越城区城市景观提升工程(高新区块)--绿化部分方案深化优化项目 ,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越城区高新区块。
2.2 建设规模: 一标段:二环北路(航鹭大桥两侧拆迁地块),花海改造(籽播草花):32700㎡;二标段:迪荡湖公园(西侧待建地块),迪荡湖花海(籽播草花):344500㎡。工程造价:一标段:绿化工程约2019万元;二标段:绿化工程约5284万元。
2.3 招标范围: 对2017年越城区城市景观提升工程(高新区块)中的一标段和二标段的绿化部分进行方案深化优化。
2.4 工期要求: 具体工期与总包方同步 。
2.5 要求质量目标: 合格 。
2.6 标段划分: 分二个标段。一标段:二环北路(航鹭大桥两侧拆迁地块),花海改造(籽播草花):32700㎡;二标段:迪荡湖公园(西侧待建地块),迪荡湖花海(籽播草花):344500㎡。 。
2.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须为 注册地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园林绿化高级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 2017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
3.2 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 其他要求: / 。
3.3.1 企业具有 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 资格。
3.3.2 企业需要 省外企业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 / 。
3.3.3 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五 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注:2017年越城区城市景观提升工程(高新区块)--绿化部分方案深化优化项目由绍兴市高新城市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实施部分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均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且可重复进入两个标段的候选名单。
开标顺序:两个标段同时开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