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白马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白马集镇、工业集中区、食品园、溧白路、白袁路绿化养护服务 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 LSZC-CS2017- 27
2、项目内容 :白马集镇、工业集中区、食品园、溧白路、白袁路绿化养护服务
预算金额: 98 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会计报表)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
8、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 2017年 8 月 8 日上午08:30至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