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6﹞94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养发﹝2016﹞74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成品油消费税和中央车购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现维持以下路段原有公路技术标准,按照路线线形、路基宽度基本不变的原则,对其中央分隔带等设施及道路安全性予以增强。具体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1)KO+OOO-K9+485段位于晋城市陵川县境内.全长9.485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0米,设计速度60Km/h。
(2)K120+200 -K123+800段位于晋城市阳城县境内,全长3.6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1 6米,设计速度60Km/h。
(3)K149+300-K153+350段位于晋城市沁水县境内,全长4. 05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米,设计速度60Km/h。
2.2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见下表:
标段 建设地点 主要工程内容
一 省道陵沁线KO+OOO-K9+485段、K120+200 -K123+800段、K149+300-K153+350段 波形护栏、路面标线等交安设施
2.3计划工期:61日历天,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下表所列资质要求和业绩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一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期间交工或竣工)3项累计长度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信用评价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拟人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和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作为项目经理至少负责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管理。
3.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项目经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