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1826-44-03-000463】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清远连南供电局寨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连南;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清远连南供电局寨岗供电所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场址位于清远连南县寨岗镇明珠变电站旁空地,主体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1790平方米,用地面积约3060平方米。
项目建安费约为416.0979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
3.5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以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前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的最新施工企业诚信登记信息的信用等级为准)
3.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入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表(需打印含网址的网页截图装订进投标书内),但如中标,须按规定完善参加投标时拟派的其他人员的相关备案,否则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7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