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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8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0724-1700A47N2557
3、项目总概况: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公室总建筑面积:约6460平方米(其中圣
丰广场5600平方,新达城广场860平方)。
4、项目实施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招标内容: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图纸范围内装饰工程、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分体式空调工程等施工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1900.00万元(大写:壹仟玖佰万元整)。
8、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如为省外施工企业还需要提供在广东省建设厅备案证明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证明资料,包括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及网络查询路径);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独公开招标且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
注:①所有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发的方为有效。同时还须提供该业绩在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中标信息(或中标公示)查询的网页打印页,或提供该业绩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构建公共信息平台企业库的入库信息查询的网页打印页,否则业绩不予认定。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但投标人作为债权人在诉讼中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除外)、破产的状态;
9)2014年至今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
15)投标人应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
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0、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法:详见公告附件:《国e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须知》。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7年7月8日至7月14日止。
1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账上。
1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线上与线下并行),只有注册报名成功(包括获取企业
CA证书)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
本或费用。
15、(如有修改、补充,以国e招标采购平台“http://”的内容为准)。本项目项下的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6、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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