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生产办公家具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XNY(GHFL)-FY-[2017]第10号(总019号)
开标时间:2017-07-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生产办公家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是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下属的二级公司,公司目前主要业务包括:电站的开发与建设;电站的生产、经营及电能销售。
根据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切吉西升压站、切吉一中队及切吉敦曲风电场生产办公场所需要,进行生产办公家具采购。公司生产办公场所地点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建筑物为三层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214.5m2,1-3层为公司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为4214.5m2,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交通较为便利,距西宁市约320km,升压站中心坐标为北纬36°30′39.81″、东经99°29′14.73″,升压站高程3060m~3070m。
1.2 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下列项目:办公家具、值班室家具、会议室家具等,详见技术条款;
1.2.2本次工作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制造商投标应负责产品的设计、制造、出场检验、包装、运输、交货、安装或组装等;
(2)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维护保养工具;
(3)投标人需提交必要的资料,并对产品的完整性负责。
1.2.3 到货地点及时间:
到货地点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车下交货并搬运至楼内指定地点组装交货;
到货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30日完成安装或组装、移交。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单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投标产品应具有(品牌)商标注册证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下产品主材小样:会议桌、办公桌、长条桌、椅子、沙发、茶几、高低床、单人床、床头柜、大衣柜等,并提供所有产品实物照片或产品图册。
1.4.4投标产品的油漆、胶等对外部环境和人身安全有影响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甲醛含量等有害物质不能超标)。
1.5 业绩
投标人承担过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家具类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 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7日
1.7.2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7月13日 17:30时截止;
1.7.3 发售时间: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4日 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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