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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017年第四批集中规模(物资类)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全球能源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全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质条件、保证金等(物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3 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承诺书):
(1)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2)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较大质量事故。
(4)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专用资质要求是对通用资质要求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质要求为准,
详见“附件1:招标范围、专用资格要求、保证金等(物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5.1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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