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换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7-07
受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交换机”项目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换机采购项目
二、内容、数量:本项目共分2个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包1 |
5口工业交换机 |
3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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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口工业交换机 |
1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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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嵌入式交换机模块 |
200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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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式串口光电通信交换机 |
100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截止2017年,企业成立年限不低于三年,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提供所投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认证文件,及其他贵公司认为重要的资质证书,并具备在行业内有制作、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与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代理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具有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5、具有独立实施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6、投标人应具有同类投标产品的合同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业绩属实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在国内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7、近三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